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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15年衛生福利部志願服務獎勵

 

115年衛生福利志願服務獎勵申請:

一、承辦人員:李琇瑛

二、聯絡電話:(06)2991111分機5927

三、傳真號碼:(06)2982548

四、電子信箱:et2213@mail.tainan.gov.tw

五、地  址:70847臺南市安平區中華西路二段315號6樓 (社會福利綜合大樓)

六、洽辦單位:人民團體科

七、志工之獎勵等次及基準如下:

  (一)服務時數滿一千五百小時者,頒授志願服務銅質徽章及得獎證書。

  (二)服務時數滿二千小時者,頒授志願服務銀質徽章及得獎證書。

  (三)服務時數滿二千五百小時者,頒授志願服務金質徽章及得獎證書。

  *前項獎勵同等次徽章及得獎證書之頒授,以每人一次,每次以一種獎勵等次為限。

八、志工服務時數計算起迄時間自90年1月22日起至114年12月31日期間之服務時數(102年7月23日前已領有內政業務獎勵者,不得重複領取第4條之獎勵;惟其服務時數,得合併採計);並請詳列服務起迄年月日。
九、落實115年志願服務推展全面線上化,本次獎勵申請請以線上作業流程辦理,另因本年度線上化作業擴及私部門運用單位,如私部門運用單位因高齡化、軟硬體設備不足等仍無法以線上申請者,得依「申請案件應行注意事項」以紙本掃描(電子檔)辦理。線上登記時數不足時須檢附紙本績效證明書(如附件),原需於115年2月28日前檢同 相關證明文件送運用單位,本次延展至115年3月10日前報送運用單位,志願服務運用單位於115年3月31日
送社會局辦理審查

十、請務必查填志工「英文姓名」,應與其所持護照或英文畢業證書上所載名字拼法相同,以利日後出國就學或就業使用。無護照或英文畢業證書者,則依外交部領事事務局外文姓名中譯英系統(https://www.boca.gov.tw/sp-natr-singleform-1.html)翻譯英文姓名。

 

為簡化運用單位申請志願服務榮譽卡流程, 114年11月1日起無須在「臺南市志願服務官網」上傳申請名冊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