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轉知】中華民國114年模範志願服務家庭暨志工終身奉獻獎
2025-06-12
中華民國114年模範志願服務家庭暨志工終身奉獻獎表揚
一、目的:
中華民國志工總會為落實「志願服務法」,推廣志願服務精神,樹立志願服務標竿,弘揚「一人˙志工、全家志工」「一日志工、終身志工」之理念,表揚對志願服務具有卓越貢獻之家庭及長期服務奉獻之個人。
二、依據:該會模範志願服務家庭暨志工終身奉獻表揚實施計畫。
三、指導單位:衛生福利部
四、主辦單位:中華民國志工總會
五、表揚時間:預計12月中旬/下午1點公開表揚頒獎
六、地點:高雄市
七、推薦對象:
(一)、模範志願服務家庭:家庭中應有2人以上參加志願服務滿5年以上,且每人時數達2,500小時以上,其他家庭成員需服務滿3年300小時以上,全家服務總時數達6,000小時以上(家庭成員:1.申請人配偶、2.直系親屬(含配偶)。
(二)、志工終身奉獻獎:志工年滿70歲以上,領有志願服務紀錄冊,參與志願服務滿20年,且服務總時數達1萬2,000小時以上,目前仍獻身於志願服務工作。
八、推薦方式:
(一)、中央各部會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所屬志工運用單位得逕向該會推薦。
(二)、直轄市、縣市政府及其所轄公私立機構、立案之人民團體應由縣市政府推薦。
(三)、省級以上公私立機構或立案之人民團體,得逕向該會推薦。
(四)、各縣市志願服務協會得逕向該會推薦。
收件截止:06月15日至 07月15日掛號寄送。
收件地點:中華民國志工總會(高雄市苓雅區福德三路60號2樓)
TEL:07-7610723、7611018、
FAX:07-7611002
承辦人:徐連珠、黃郁仁 電話:07-7611018
E-mail:kva7611018@gmail.com
相關連結:中華民國志工總會官網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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