我需要志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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招募單位資訊

【請上傳單位備案志工隊資料證明】
依<志願服務法>第7條- 志願服務運用者應於運用前,檢具志願服務計畫及立案登記證書影本,送主管機關及該志願服務計畫目的事業主管機關備案⋯等。 為確保志工服務品質,本中心將協助有備案志工隊招募志工。

招募需求

星期/時段 上午 下午 晚上
星期一
星期二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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星期四
星期五
星期六
星期日

特殊需求

填寫完畢,務必來電至志願服務推廣中心作確認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