單位資訊
本單位臺南市政府於中華民國99年01月14日核准設立 1.以老人活動中心為照顧關懷據點設置中心,服務社區以65歲以上長者及領有殘障手冊人員,提供各項照顧措施,以建置失能老人連續性之長期照顧服務。 2.並結合社區志工編成社區照顧關懷據點志工隊,實施關懷訪視、電話問安、健康促進活動等各項關懷服務措施。
本單位臺南市政府於中華民國99年01月14日核准設立 1.以老人活動中心為照顧關懷據點設置中心,服務社區以65歲以上長者及領有殘障手冊人員,提供各項照顧措施,以建置失能老人連續性之長期照顧服務。 2.並結合社區志工編成社區照顧關懷據點志工隊,實施關懷訪視、電話問安、健康促進活動等各項關懷服務措施。